一、計畫申請人:
- 教師請至系統填寫計畫申請書上傳學校,並視學校作業期程,至少應於計畫截止前10日上網填畢,以利學校後續作業。
- 請至計畫徵件系統(網址:https://tpr.moe.edu.tw/sotl/login)填寫及上傳相關申請文件,詳見計畫書申請格式(附件1)、計畫審查評分項目(附件1-1)。
- 請務必於校內徵件截止時間前完成送件申請。(各校截止時間由學校設定,敬請留意!)
- 為避免資料遺失,提醒申請人務必於線上填寫過程中隨時留意存檔,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保存。
- 上傳之PDF檔案「請勿」做任何文件保全設定,以利審查作業進行。
- 計畫未於系統網站完成送件程序、資料不全或申請不符規定者,將不予受理。
- 注意事項:
- 請依據配合課程開設學院、系所之專業領域、課程主題或課程內涵,選擇相關學門申請。
- 計畫申請人應開設與計畫相關之課程,並有實際授課事實,且授課課程為學校正式學制所採計之畢業學分。
(3) 本計畫要點第五點第七款第一目:「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(至少一門)」,請申請人特別留意。 - 「通識(含體育)學門」特別說明:除體育課程外,非通識課程請申請其他領域學門。
*此處所指之「通識課程」,泛指各校通識中心(或主要負責通識課程、校級共同課程的單位)開設或是學校納入通識學分之各系所選修課程。「體育課程」泛指各類體育相關課程,包含專業體育課程與一般體育課程。
- 「大學社會責任(USR)專案」特別說明:
申請大學社會責任(USR)專案者,須增敘關注社會實踐之議題項目、計畫與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(SDGs)之關聯,以及場域與課程合作機制及項目。同時請融入場域之社會實踐為何適合解決教學現場實務問題。
本計畫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與執行一件計畫為限,不得重複申請與執行。多年期計畫因執行兩年度,故正在執行多年期計畫第一年者,本次不得申請。